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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技师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2名高层次人才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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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,优化师资队伍结构,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,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,推动学院又好又快发展,根据南京市委办公厅、市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转发〈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〉的通知》(宁委办发[2011]83号)文件,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,南京技师学院2019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2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岗位

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(www.njhrss.gov.cn)、南京技师学院网站(www.njjsxy.com)发布,具体的招聘岗位、数量、资格条件等详见《南京技师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》(以下简称《岗位信息表》)。

二、招聘条件

(一)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: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;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决定。

2.爱国敬业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团结同志,廉洁奉公。具备担任教师的综合素质,具有教师资格证书。

3.具有副高及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职称。

4.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(详见《岗位信息表》)。

5.年龄要求:不超过45周岁(197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)。

6.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应聘:

1.现役军人、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。

2.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、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。

3.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,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,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。

4.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。

三、招聘程序

(一)报名

1.报名时间:2019年9月17日上午9:00至2019年9月26日下午16:00。资格初审时间:2019年9月17日上午9:00至2019年9月26日下午18:00。

2.报名方式: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,符合条件应聘者需将相关材料以附件(不超过5mb)形式发送至学院组织人事处招聘邮箱:njjsxy2009@163.com,发送主题请以“姓名+应聘岗位序号+应聘岗位名称+高校人才网”格式注明。

3.报名提交材料:

(1)《南京技师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》(见附件2)

(2)身份证或护照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;

(3)本人教学与研究方向、科研项目、科研成果、科研奖励、管理业绩等情况和主要论著目录(注明期刊名称,年、期和起止页码,需附中国知网等检索截图),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;

(4)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;

上述材料均需提交扫描件,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凡有弄虚作假者(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),一经查实,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。

(二)资格审查

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材料初审通过后,须于2019年9月27日上午9:00—下午15:00到南京技师学院(地址:南京市仙林大学城学海路29号综合楼318房间)进行现场资格复审。资格复审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,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,复印件留存。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核。

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,不设开考比例。

(三)综合考核

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,采用简化程序、综合考核的方式,在市人社局相关部门指导下,在院党委直接领导下,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,按照批准后的考核方案组织实施。

南京技师学院以电话、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考核时间和地点。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,否则按弃考处理。

综合考核包括教学试讲和面试两个环节。教学试讲根据招聘岗位,确定一门专业课程(具体内容另行通知),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,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、主要课程、学生管理、获奖、发表论文以及课题研究等情况进行考核。

教学试讲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,成绩合格线为60分,按照教学试讲占60%,面试占40%计算总成绩。

(四)体检、考察

面试合格人员,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以岗位招聘数1∶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,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,体检标准参照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》(苏教师【2002】59号)执行。

体检结束后,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。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等情况。

(五)公示、聘用

南京技师学院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,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。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、南京技师学院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。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、岗位名称、拟聘用人员姓名、现工作单位、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、总成绩、排名等。

对公示无异议人员,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,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,与其签订劳动合同,并约定试用期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,予以定岗定级。考核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资格,解除劳动合同。

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、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、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,如需递补,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,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,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,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。

四、招聘纪律

应聘人员在报名、考试、体检、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,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),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,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、取消考试成绩、不予聘用、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,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,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)进行处理。

五、咨询监督

咨询电话:

南京技师学院025-85796602、85796635

监督电话:

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-68788211

本次招聘由南京技师学院负责解释。

附件:

1.南京技师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

2.南京技师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

南京技师学院

2019年9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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